<< 創世記 6:11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以西結書 8:17
    他對我說:「人子啊,你看見了嗎?猶大家在這裏行可憎的事還算為小嗎?他們遍地行殘暴,再三惹我發怒。看哪,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!
  • 以西結書 28:16
    你因貿易發達,暴力充斥其中,以致犯罪,所以我污辱你,使你離開神的山。守護者基路伯啊,我已將你從如火的寶石中殲滅。
  • 以賽亞書 60:18
    你的地不再聽聞殘暴的事,境內不再聽見破壞與毀滅。你必稱你的牆為「拯救」,稱你的門為「讚美」。
  • 何西阿書 4:1-2
    以色列人哪,當聽耶和華的話。耶和華指控這地的居民,因為在這地上無誠信,無慈愛,無人認識神;惟起誓、欺騙、殺害、偷盜、姦淫、殘暴、流血又流血。
  • 哈巴谷書 2:8
    因你搶奪許多國家,流人的血,向土地、城鎮和全城的居民施行殘暴,各國殘存之民都必搶奪你。
  • 路加福音 1:6
    他們兩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,遵行主的一切誡命和條例,沒有可指責的。
  • 詩篇 11:5
    耶和華考驗義人;惟有惡人和喜愛暴力的人,他心裏恨惡。
  • 詩篇 140:11
    願說惡言的人在地上站立不住;願禍患獵取殘暴的人,把他打倒。
  • 哈巴谷書 1:2
    耶和華啊,我呼求,你不應允,要到幾時呢?我向你呼喊「暴力!」你還不拯救?
  • 哈巴谷書 2:17
    黎巴嫩所受的殘暴必淹沒你,野獸所遭遇的毀滅使你驚嚇;因你流人的血,向土地、城鎮和全城的居民施行殘暴。
  • 羅馬書 3:19
   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使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。
  • 羅馬書 2:13
    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而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  • 詩篇 55:9
    主啊,求你吞滅他們,變亂他們的言語!因為我在城中見了兇暴爭吵的事。
  • 耶利米書 6:7
    井怎樣湧出水來,這城也照樣湧出惡來;其中常聽聞殘暴毀滅的事,病痛損傷也常在我面前。
  • 創世記 13:13
    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。
  • 創世記 10:9
    他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人,所以有話說:「像寧錄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人。」
  • 歷代志下 34:27
    就是聽見我指着這地方和其上居民所說的話,你的心就軟化,在我面前謙卑下來,撕裂衣服,向我哭泣,因此我應允你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  • 創世記 7:1
    耶和華對挪亞說:「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,因為在這世代中,我看你在我面前是個義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