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加拉太書 3:29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以弗所書 3:6
    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,藉着福音,得以同為後嗣,同為一體,同為蒙應許的人。
  • 羅馬書 9:7-8
   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是他的兒女;惟獨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
  • 加拉太書 4:22-31
    因為律法上記着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由的婦人生的。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;那自由的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。這是比方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;一個婦人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就是夏甲。這夏甲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為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但另一婦人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,是自由的,她是我們的母親。因為經上記着:「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有更多的兒女。」弟兄們,你們是憑着應許作兒女的,如同以撒一樣。當時,那按着肉體生的迫害了那按着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是說:「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而是自由婦人的兒女了。
  • 羅馬書 8:17
    若是兒女,就是後嗣,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是要我們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  • 羅馬書 4:16-21
    所以,人作後嗣是出於信,因此就屬乎恩,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,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。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上帝,在這位上帝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,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。」
  • 哥林多前書 3:22-23
    或保羅,或亞波羅,或磯法,或世界,或生,或死,或現今的事,或將來的事,全是你們的,而你們是屬基督的,基督是屬上帝的。
  • 啟示錄 21:7
    得勝的要承受這些為業;我要作他的上帝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  • 雅各書 2:5
    我親愛的弟兄們,請聽,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,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,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?
  • 提多書 3:7
    好讓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
  • 羅馬書 4:12-14
   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。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。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,信就落空了,應許也就失效了。
  • 加拉太書 4:7
    可見,你不再是奴隸,而是兒子了,既然是兒子,就靠着上帝也成為後嗣了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7
    所以,你們知道:有信心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0:7
    你們只看事情的外表。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,他要再想想,他屬基督,我們也屬基督。
  • 希伯來書 11:7
    因着信,挪亞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,動了敬畏的心,造了方舟,使他全家得救。藉此他定了那世代的罪,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。
  • 希伯來書 1:14
    眾天使不都是事奉的靈,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的嗎?
  • 加拉太書 3:28
    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,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。
  • 希伯來書 11:18
    論到這兒子,上帝曾說: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
  • 希伯來書 6:17
    照樣,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更有力地顯明他的旨意不可更改,他以起誓作保證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24
   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15:23
   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: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然後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於基督的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16
   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,並不是說「和眾後裔」,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和你那個後裔」,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  • 創世記 21:10-12
    就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。」亞伯拉罕為這事非常憂愁,因為關乎他的兒子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不必為這孩子和你的使女憂愁。撒拉對你說的話,你都要聽從;因為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