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出埃及記 23: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16:19
    不可徇私枉法、偏心待人,收受賄賂,因為賄賂能蒙蔽智者的眼睛,使正直人顛倒是非。
  • 傳道書 5:8
    若你在某地看見窮人受欺壓,公平正義被扭曲,不要震驚,因為官上有官,在眾官之上還有更高的官。
  • 申命記 27:19
    『不公正地對待寄居者和孤兒寡婦的必受咒詛!』全體民眾要回答說,『阿們!』
  • 利未記 19:15
    不可徇私枉法,不可偏袒窮人,不可諂媚權貴之人,要秉公審判。
  • 以賽亞書 10:1-2
    制定不義律例、起草不公法令的人啊,你們有禍了!你們冤枉窮人,奪去我子民中困苦者的權利,擄掠寡婦,搶劫孤兒。
  • 出埃及記 23:2-3
    不可隨眾行惡。在法庭作證時不可附和多數人,顛倒是非。在訴訟的事上不可偏袒窮人。
  • 耶利米書 5:28
    吃得肥胖紅潤,壞事做盡,不為孤兒伸冤,不為窮人主持公道。」
  • 瑪拉基書 3:5
    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要來到你們當中施行審判,速速作證指控那些行邪術的、通姦的、起假誓的、克扣工人薪水的、欺壓寡婦孤兒的、冤枉異鄉人的,以及不敬畏我的。
  • 阿摩司書 5:11-12
    你們踐踏窮人,對他們橫徵暴斂。因此,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房,卻不得居住在裡面;你們種植佳美的葡萄園,卻喝不到葡萄酒。我知道你們的過犯眾多、罪惡無數。你們迫害義人,收受賄賂,在城門口冤枉窮人。
  • 約伯記 31:21-22
    倘若我仗著在城門口有勢力,就動手欺負孤兒,情願我的肩膀從肩胛脫落,我的手臂從手肘折斷。
  • 雅各書 2:5-6
   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,請聽我說,上帝不是揀選了窮人,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,並承受祂應許賜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度嗎?你們反倒侮辱窮人。其實欺壓你們、抓你們上法庭的不是那些富人嗎?
  • 歷代志下 19:7
    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,謹慎辦事,因為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毫無不義,不偏待人,不受賄賂。」
  • 彌迦書 3:1-4
    我說:「雅各的首領,以色列家的統治者啊!你們要聽!難道你們不知正義嗎?你們憎惡良善,喜愛邪惡,剝下我百姓的皮,從他們的骨頭上剔肉。你們吃我百姓的肉,剝我百姓的皮,打碎他們的骨頭,把他們切成塊,如同下在鍋裡、放進釜中的肉。你們遭難的時候,向耶和華呼求,祂必不應允你們。因你們的惡行,祂必掩面不顧你們。」
  • 耶利米書 7:6
    不欺壓異鄉人和孤兒寡婦,不在這地方濫殺無辜,不拜其他神明自取毀滅,
  • 詩篇 82:3-4
    你們要為窮人和孤兒主持公道,為貧寒和受壓迫的人伸張正義。要救助窮苦的人,使他們脫離惡人的欺壓。
  • 約伯記 31:13
    我的僕婢告我,我也會講公道,
  • 西番雅書 3:1-4
    這叛逆、污穢、充滿壓迫的城有禍了!她不聽命令,不受管教;不倚靠耶和華,不親近她的上帝。她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,她的審判官是夜間的豺狼,不留一點獵物到天明。她的先知是狂妄詭詐之徒,她的祭司褻瀆聖殿,違背律法。
  • 耶利米書 6:28
    他們頑固不化,如銅如鐵,四處譭謗,極其敗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