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出埃及记 22:2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使徒行传 23:5
    保罗说:“弟兄们,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;经上记着说:‘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’”
  • 传道书 10:20
    你不可咒诅君王,也不可心怀此念;在你卧房也不可咒诅富户。因为空中的鸟必传扬这声音,有翅膀的也必述说这事。
  • 出埃及记 22:8-9
    若找不到贼,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,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。“两个人的案件,无论是为什么过犯,或是为牛,为驴,为羊,为衣裳,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,有一人说:‘这是我的’,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,审判官定谁有罪,谁就要加倍赔还。
  • 犹大书 1:8
    这些作梦的人也像他们污秽身体,轻慢主治的,毁谤在尊位的。
  • 出埃及记 21:17
    “咒骂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  • 约翰福音 10:34-35
    耶稣说:“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‘我曾说你们是神’吗?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,
  • 撒母耳记上 24:10
    今日你亲眼看见在洞中,耶和华将你交在我手里;有人叫我杀你,我却爱惜你,说:‘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,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。’
  • 彼得后书 2:10
    那些随肉身、纵污秽的情欲、轻慢主治之人的,更是如此。他们胆大任性,毁谤在尊位的,也不知惧怕。
  • 诗篇 32:6
    为此,凡虔诚人都当趁你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;大水泛溢的时候,必不能到他那里。
  • 撒母耳记上 26:9
    大卫对亚比筛说:“不可害死他。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?”
  • 提多书 3:1-2
    你要提醒众人,叫他们顺服作官的、掌权的,遵他的命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不要毁谤,不要争竞,总要和平,向众人大显温柔。
  • 诗篇 82:1-7
    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,在诸神中行审判,说:“你们审判不秉公义,徇恶人的情面,要到几时呢?细拉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;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。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,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。”你们仍不知道,也不明白,在黑暗中走来走去;地的根基都摇动了。我曾说:“你们是神,都是至高者的儿子。然而,你们要死,与世人一样,要仆倒,像王子中的一位。”
  • 诗篇 138:1
    我要一心称谢你,在诸神面前歌颂你。
  • 使徒行传 23:3
    保罗对他说:“你这粉饰的墙,神要打你!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,你竟违背律法,吩咐人打我吗?”
  • 撒母耳记上 24:6
    对跟随他的人说:“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,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,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。”
  • 彼得前书 2:17
    务要尊敬众人,亲爱教中的弟兄,敬畏神,尊敬君王。
  • 罗马书 13:2-7
    所以,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;因为他是神的用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恶,却当惧怕,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;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罚那作恶的。所以,你们必须顺服,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。你们纳粮,也为这个缘故;因他们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这事。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。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;当惧怕的,惧怕他;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
  • 利未记 24:16
   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,必被治死;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,必被治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