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出埃及记 21:2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记 19:21
    你的眼不可顾惜,要以命偿命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
  • 创世记 4:24
    若杀该隐,遭报七倍,杀拉麦的,必遭报七十七倍。
  • 罗马书 13:4
   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恶,就该惧怕,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;他是神的用人,为神的愤怒,报应作恶的。
  • 出埃及记 21:26-27
    “人若打奴仆或婢女的眼睛,毁了一只,就要因他的眼让他自由离去。若打掉了奴仆或婢女的一颗牙,就要因他的牙让他自由离去。”
  • 以赛亚书 58:3-4
    “我们禁食,你为何不看呢?我们刻苦己心,你为何不理会呢?”看哪,你们禁食的时候仍追求私利,剥削为你们做苦工的人。看哪,你们禁食,却起纷争兴讼,以凶恶的拳头打人。你们今日这种禁食无法使你们的声音听闻于高处。
  • 创世记 4:15
    耶和华对他说:“既然如此,凡杀该隐的,必遭报七倍。”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。
  • 创世记 9:6
    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神造人,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  • 箴言 29:19
    仆人不能靠言语受教;他即使明白,也不回应。
  • 民数记 35:19
    报血仇者可以亲自杀死那故意杀人的;他一找到凶手,就可以杀死他。
  • 民数记 35:30-33
    “无论谁杀了人,必须凭几个证人的口,才可把那故意杀人的处死;只凭一个证人,不足以判人死。那犯死罪的杀人犯,你们不可收赎价来代替他的命;他必须被处死。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向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回本地居住。这样,你们就不会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能使地污秽;若有血流在地上,除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否则那地就不得洁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