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以弗所書 6: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出埃及記 20:12
    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27:16
    「『輕慢父母的,必受咒詛!』百姓都要說:『阿們!』 (cunpt)
  • 耶利米書 35:18
   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:「萬軍之耶和華-以色列的神如此說: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,謹守他的一切誡命,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, (cunpt)
  • 箴言 20:20
    咒罵父母的,他的燈必滅,變為漆黑的黑暗。 (cunpt)
  • 馬太福音 15:4-6
    神說:『當孝敬父母』;又說:『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』你們倒說:『無論何人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』這就是你們藉着遺傳,廢了神的誡命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13:7
    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 (cunpt)
  • 馬可福音 7:9-13
    又說:「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,要守自己的遺傳。摩西說:『當孝敬父母』;又說:『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』你們倒說:『人若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的,已經作了各耳板』(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),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。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,廢了神的道。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。」 (cunpt)
  • 瑪拉基書 1:6
    「藐視我名的祭司啊,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:兒子尊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;我既為父親,尊敬我的在哪裏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裏呢?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』 (cunpt)
  • 以西結書 22:7
   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,有欺壓寄居的,有虧負孤兒寡婦的。 (cunp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