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申命記 5:2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出埃及記 20:16
    “不可作假證供陷害你的鄰舍。
  • 出埃及記 23:1
    “不可傳播謠言,也不可與惡人攜手作假見證。
  • 箴言 6:19
    說謊的假證人,和在弟兄中散布紛爭的人。
  • 瑪拉基書 3:5
    萬軍之耶和華說:“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;我要快快指證那些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在工錢上欺壓雇工的、欺壓孤兒寡婦的、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。”
  • 申命記 19:16-21
    如果有強橫的見證人起來,指證某人作惡,那麼,兩個彼此爭訟的人,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。審判官要仔細查問;如果見證人是個假證人,作假見證陷害自己的兄弟,你們就要像他想怎樣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對待他,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其餘的人聽見了,就必害怕,不敢再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事了。你的眼睛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”
  • 箴言 19:5
    作假見證的必難免受懲罰;吐出謊言的必不能逃脫。
  • 列王紀上 21:13
    然後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。這兩個流氓當眾作見證控告拿伯,說:“拿伯曾經咒詛神和君王。”眾人就把拿伯拉出城外,用石頭打他,把他打死了。
  • 箴言 19:9
    作假見證的必難免受懲罰;吐出謊言的終必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