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申命記 24:17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16:19
    不可屈枉正直;不可看人的外貌。也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 (cunpt)
  • 出埃及記 22:21-22
    「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;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27:19
    「『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,必受咒詛!』百姓都要說:『阿們!』 (cunpt)
  • 出埃及記 23:6
    「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1:17
    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我就判斷。』 (cunpt)
  • 彌迦書 7:3
    他們雙手作惡;君王徇情面,審判官要賄賂;位分大的吐出惡意,都彼此結聯行惡。 (cunpt)
  • 出埃及記 23:9
    「不可欺壓寄居的;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,知道寄居的心。」 (cunpt)
  • 出埃及記 23:2
    不可隨眾行惡;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,作見證屈枉正直; (cunpt)
  • 以賽亞書 1:23
   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,與盜賊作伴,各都喜愛賄賂,追求贓私。他們不為孤兒伸冤;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。 (cunpt)
  • 約伯記 29:11-17
    耳朵聽我的,就稱我有福;眼睛看我的,便稱讚我;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。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;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。我以公義為衣服,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。我為瞎子的眼,瘸子的腳。我為窮乏人的父;素不認識的人,我查明他的案件。我打破不義之人的牙牀,從他牙齒中奪了所搶的。 (cunpt)
  • 耶利米書 5:28
    他們肥胖光潤,作惡過甚,不為人伸冤!就是不為孤兒伸冤,不使他亨通,也不為窮人辨屈。 (cunpt)
  • 詩篇 94:3-6
    耶和華啊,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?要到幾時呢?他們絮絮叨叨說傲慢的話;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。耶和華啊,他們強壓你的百姓,苦害你的產業。他們殺死寡婦和寄居的,又殺害孤兒。 (cunpt)
  • 雅各書 2:6
   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。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、拉你們到公堂去嗎? (cunpt)
  • 傳道書 5:8
   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,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,不要因此詫異;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,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。 (cunpt)
  • 箴言 22:22-23
    貧窮人,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,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;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;搶奪他的,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。 (cunpt)
  • 以西結書 22:7
   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,有欺壓寄居的,有虧負孤兒寡婦的。 (cunpt)
  • 以賽亞書 33:15
    行事公義、說話正直、憎惡欺壓的財利、擺手不受賄賂、塞耳不聽流血的話,閉眼不看邪惡事的,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24:6
    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24:13
   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當頭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-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10:17-18
    因為耶和華-你們的神-他是萬神之神,萬主之主,至大的神,大有能力,大而可畏,不以貌取人,也不受賄賂。他為孤兒寡婦伸冤,又憐愛寄居的,賜給他衣食。 (cunpt)
  • 以賽亞書 3:15
    主-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為何壓制我的百姓,搓磨貧窮人的臉呢? (cunpt)
  • 撒迦利亞書 7:10
    不可欺壓寡婦、孤兒、寄居的,和貧窮人。誰都不可心裏謀害弟兄。』」 (cunpt)
  • 以西結書 22:29
   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,慣行搶奪,虧負困苦窮乏的,背理欺壓寄居的。 (cunpt)
  • 約伯記 22:8-9
   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;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。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,折斷孤兒的膀臂。 (cunpt)
  • 彌迦書 2:1-2
    禍哉,那些在牀上圖謀罪孽、造作奸惡的!天一發亮,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。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,貪圖房屋便奪取;他們欺壓人,霸佔房屋和產業。 (cunpt)
  • 路加福音 3:14
    又有兵丁問他說:「我們當做甚麼呢?」約翰說:「不要以強暴待人,也不要訛詐人,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。」 (cunpt)
  • 撒母耳記上 12:3-4
    我在這裏,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。我奪過誰的牛,搶過誰的驢,欺負過誰,虐待過誰,從誰手裏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?若有,我必償還。」眾人說:「你未曾欺負我們,虐待我們,也未曾從誰手裏受過甚麼。」 (cunpt)
  • 詩篇 94:20-21
    那藉着律例架弄殘害、在位上行奸惡的,豈能與你相交嗎?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,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。 (cunpt)
  • 箴言 31:5
    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,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。 (cunpt)
  • 耶利米書 22:3
    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,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,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,不可以強暴待他們,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。 (cunpt)
  • 阿摩司書 5:7-12
   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、將公義丟棄於地的,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,使死蔭變為晨光,使白日變為黑夜,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-耶和華是他的名;他使力強的忽遭滅亡,以致保障遭遇毀壞。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,憎惡那說正直話的。你們踐踏貧民,向他們勒索麥子;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,卻不得住在其內;栽種美好的葡萄園,卻不得喝所出的酒。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,你們的罪惡何等大。你們苦待義人,收受賄賂,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。 (cunpt)
  • 瑪拉基書 3:5
    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,施行審判。我必速速作見證,警戒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虧負人之工價的、欺壓寡婦孤兒的、屈枉寄居的,和不敬畏我的。」 (cunpt)
  • 詩篇 82:1-5
    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,在諸神中行審判,說:你們審判不秉公義,徇惡人的情面,要到幾時呢?(細拉)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;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。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,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。你們仍不知道,也不明白,在黑暗中走來走去;地的根基都搖動了。 (cunpt)
  • 出埃及記 22:26-27
   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,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;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,是他蓋身的衣服,若是沒有,他拿甚麼睡覺呢?他哀求我,我就應允,因為我是有恩惠的。 (cunp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