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使徒行傳 5:3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約翰福音 15:26-27
    “我從父那裡要差來給你們的保惠師,就是從父那裡出來的真理的靈,他來到的時候,要為我作見證。你們也要作見證,因為從開始你們就是跟我在一起的。”
  • 希伯來書 2:3-4
    如果我們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,怎麼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初是由主親自宣講的,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神又照著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各樣異能,以及聖靈的恩賜,與他們一同作見證。
  • 使徒行傳 1:8
    可是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領受能力,並且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”
  • 使徒行傳 10:39-41
    我們就是他在猶太人之地和耶路撒冷所行一切事的見證人;他們竟然把他掛在木頭上,殺了他。神叫他第三天復活,並且使他顯現,不是顯現給所有的人看,而是給神預先揀選的見證人看,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人中復活之後,與他一同吃喝的人。
  • 路加福音 24:47-48
    人要奉他的名,傳講悔改與赦罪的道,從耶路撒冷起,直傳到萬國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
  • 使徒行傳 2:32
    這位耶穌,神已經使他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
  • 使徒行傳 13:31
    有許多日子,他向那些跟他一同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的人顯現,現在這些人在民眾面前作了他的見證人,
  • 使徒行傳 2:4
    他們都被聖靈充滿,就照著聖靈所賜給他們的口才,用別種語言說出話來。
  • 使徒行傳 10:44
    彼得還在說話的時候,聖靈降在所有聽道的人身上,
  • 使徒行傳 15:28
    聖靈和我們都同意,不把別的重擔加在你們身上,然而有幾件事是重要的,
  • 約翰福音 16:7-14
    但我要把實情告訴你們,我去是對你們有益的。如果我不去,保惠師就不會到你們這裡來;我若去了,就會差他到你們這裡來。他來了,就要在罪、在義、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。在罪方面,是因為他們不信我;在義方面,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,你們就再看不見我;在審判方面,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。“我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你們,可是你們現在擔當不了;只等真理的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。他不是憑著自己說話,而是把他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且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他要榮耀我,因為他要把從我那裡所領受的告訴你們。
  • 使徒行傳 2:38-39
    彼得說:“你們應當悔改,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使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聖靈,那白白的恩典。這應許原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,以及所有在遠方的人,就是給凡是我們主神召來歸他的人。”
  • 使徒行傳 5:29
   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:“服從神過於服從人,是應當的。
  • 約翰福音 7:39
    他這話是指著信他的人要接受聖靈說的;那時聖靈還沒有降臨,因為耶穌還沒有得著榮耀。
  • 彼得前書 1:12
    他們蒙了啟示,為這些事效力,並不是為自己,而是為你們。現在,藉著傳福音給你們的人,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,把這些事傳給了你們;甚至天使也很想詳細察看這些事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3:1
   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,各樣事情必須憑兩三個證人的口,才能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