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提摩太後書 2:1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羅馬書 8:17
    既然是兒女,就是後嗣;是神的後嗣,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。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,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  • 馬太福音 10:33
   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。
  • 啟示錄 20:4
    我又看見一些寶座,有人坐在上面,他們得了審判的權柄。我也看見那些因為替耶穌作見證,並且因為神的道而被斬首的人的靈魂。他們沒有拜過獸或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或手上受過獸的記號。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  • 啟示錄 20:6
   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人是有福的、聖潔的,第二次的死沒有能力轄制他們。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與他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  • 路加福音 12:9
   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認他。
  • 啟示錄 5:10
    使他們成為我們神的國度和祭司,他們要在地上執掌王權。”
  • 馬可福音 8:38
    在淫亂罪惡的世代,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,和聖天使一起降臨的時候,也必把他當作可恥的。”
  • 彼得前書 4:13-16
    倒要歡喜,因為你們既然在基督的受苦上有分,就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,可以歡喜快樂。你們要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,就有福了!因為神榮耀的靈,住在你們身上。你們中間不可有人因為殺人、或偷竊、或行惡、或好管閒事而受苦。如果因為作基督徒而受苦,不要以為羞恥,倒要藉著這名字榮耀神。
  • 猶大書 1:4
    因為有人已經混進你們中間,他們就是早被判定受刑的不敬虔的人。這些人把我們神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藉口,並且否認獨一的主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
  • 路加福音 9:26
    凡是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自己與父並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,也必把他當作可恥的。
  • 約翰一書 2:22-23
    那麼,誰是說謊的呢?不就是那否認耶穌是基督的嗎?否認父和子的,他就是敵基督的。凡否認子的,就沒有父;承認子的,連父也有了。
  • 啟示錄 1:9
    我約翰,就是你們的弟兄,在耶穌裡跟你們一同分享患難、國度和忍耐的,為了神的道和耶穌的見證,曾經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。
  • 啟示錄 3:8
    我知道你的行為,看哪!我已經在你面前給你一道開著的門,是沒有人能關的;因為你有一點點力量,也遵守我的道,沒有否認我的名。
  • 啟示錄 2:13
    我知道你居住的地方,就是撒但王座所在的地方。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那裡,就是在撒但居住的地方被殺的那些日子,你還持守我的名,沒有否認對我的信仰。
  • 帖撒羅尼迦後書 1:4-8
    所以我們在神的眾教會裡,親自誇獎你們,因為你們在所受的一切迫害患難中,仍然存著堅忍和信心。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,使你們可以算是配得上他的國;你們也是為了神的國而受苦。神既然是公義的,主耶穌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顯現在火燄中的時候,就使你們這些受災難的人,可以和我們同享安息;卻以災難報應那些把災難加給你們的人。
  • 馬可福音 10:33
    說:“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,他們要定他的罪,並且把他交給外族人。
  • 馬太福音 26:35
    彼得對他說:“就算必須與你一同死,我也決不會不認你。”門徒也都這樣說。
  • 箴言 30:9
    免得我吃飽了,就不認你,說:‘耶和華是誰?’又恐怕我貧窮,就偷竊,污瀆了我神的名。
  • 馬太福音 19:28-29
    耶穌對他們說:“我實在告訴你們,到了萬物更新,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的時候,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,也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。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父母、兒女或田地的,他必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
  • 腓立比書 1:28
    甚麼事都不怕有反對你們的人,這就證明他們要滅亡,你們要得救,這都是出於神。
  • 馬太福音 26:75
   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:“雞叫以前,你會三次不認我”,他就出去痛哭。
  • 啟示錄 1:6
    又使我們成為國度,作他父神的祭司。願榮耀權能都歸給他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  • 使徒行傳 14:22
    堅固門徒的心,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,又說:“我們進入神的國,必須經歷許多苦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