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提摩太前書 5:19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19:15
    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,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。
  • 馬太福音 18:16
   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,因為『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』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3:1
   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。「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。」
  • 提多書 1:6
   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放蕩,不受約束,就可以設立。
  • 申命記 17:6
    要憑兩個證人或三個證人的口,才可以把他處死,不可只憑一個證人的口處死他。
  • 申命記 19:18-19
    審判官要細心調查。看哪,證人作的是偽證,要用偽證陷害弟兄,你們就要對付他如同他想要對付的弟兄一樣。這樣,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。
  • 使徒行傳 24:2-13
    保羅一被傳來,帖土羅就開始控告他,說:「腓力斯大人,我們因你得以享受國泰民安,並且這一國的弊病,因着你的遠見得以改革。我們隨時隨地都滿心感激不盡。為了不敢躭擱你太久,我只求你寬容一下,聽我們說幾句話。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,是鼓動普天下所有的猶太人作亂的人,又是拿撒勒教派裏的一個頭目。他甚至連聖殿也要污穢,我們就把他捉拿了。
  • 使徒行傳 11:30
    他們就這樣做了,託巴拿巴和掃羅的手送到眾長老那裏。
  • 希伯來書 10:28
   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個或三個證人,尚且必須處死,不得寬赦,
  • 約翰福音 8:17
    你們的律法也記着說:『兩個人的見證才算為真』。
  • 使徒行傳 25:16
    我回覆他們,無論甚麼人,被告還沒有和原告當面對質,沒有機會為所控告的事申辯,就先定他罪的,這不是羅馬人的規矩。
  • 約翰福音 18:29
    於是彼拉多出來,到他們那裏,說:「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