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書 3:11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以弗所書 2:20
    此聖宅、以宗徒先知為基、而有耶穌基督親充隅石;
  • 以賽亞書 28:16
  • 提摩太後書 2:19
    雖然、天主堅實之基礎、固屹然不可搖動;其基礎之上、鐫有銘曰:凡屬主者、皆主所識。誦主名者、宜遠罪孽。
  • 彼得前書 2:6-8
    蓋經有之:『我選一隅石、置之西溫上;斯石我所珍、賴之無觖望。』斯石於爾等信賴之者、實為至寶。然於不信之徒、則曰:『梓人所棄、竟成隅石。』又曰:『此為躓石、觸之必蹶。』若輩不順天主之道、宜其蹶也、亦定命耳。
  • 使徒行傳 4:11-12
    耶穌者即「梓人所棄、竟成隅石」者是。舍彼而外、別無救主;普天之下、更無其他名義、可恃以獲救恩。』
  • 馬太福音 16:18
    予亦語汝、汝乃磐石、予將建吾教會於斯石上、地獄之門、無以勝之。
  • 加拉太書 1:7-9
    夫福音豈有二哉?特有人予爾攪亂、而欲混淆基督之福音耳。雖然、即在吾儕本人、或自天降臨之天神、苟其所傳於爾之福音、有異乎吾儕嚮所傳授者、皆宜服咒咀也。吾儕前已言之、茲予重復言之、倘有人授爾等以福音、異乎爾等嚮之所受者、則斯人之服咒咀也必矣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1:2-4
    蓋我為天主之故、熱中於爾、甚至有患得患失之情緒。吾既將爾許配良人、固願爾好自保持貞節、克配基督。顧吾所惴焉而懼者、惟恐爾向主之忠心失其淳樸、如夏娃之見誘於譎虺耳。設若有人、向爾等宣佈另一基督、而非吾儕所宣佈之基督;另一聖神、而非爾等所接受之聖神;或另一福音、而非爾等所夙聞之福音;爾等亦能容納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