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书 10:1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哥林多前书 9:13
    你们难道不知道,在圣殿里事奉的人可以吃圣殿里的食物,在祭坛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坛上的祭物吗?
  • 以弗所书 2:11-12
    因此,你们要记住,从前按照肉体来说你们是外族人,那些肉体上受过人手所行割礼的以色列人称你们为“没有受过割礼的”。那时,你们与基督无关,又不是以色列人,在上帝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,你们活在世上没有盼望,没有上帝。
  • 哥林多后书 11:18-22
    既然许多人凭血气夸口,我当然也可以夸口。因为你们这些聪明人竟然甘愿忍受那些傻瓜,就算有人奴役、剥削、利用、侮辱你们,打你们耳光,你们都能逆来顺受!惭愧得很,我必须说,我们太软弱了,做不出那样的事!然而,别人敢夸口的,让我再讲一句傻话,我也敢。他们是希伯来人,我也是。他们是以色列人,我也是。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我也是。
  • 撒母耳记上 9:12-13
    她们答道:“他在这里,就在你们前面。你们快去吧,他今天刚到城里来,因为今天人们在丘坛献祭。你们一进城,就会在他上丘坛吃祭物之前遇见他。因为他不来,人们不能吃,他要先为祭物祝谢后,人们才可以吃。你们现在上去吧,一定会遇见他。”
  • 利未记 3:3-5
    献祭者要从平安祭中献上火祭给耶和华。他要取出遮盖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的脂肪、两个肾脏和肾脏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叶。祭司要把这一切放在祭坛燃烧的木柴上和燔祭一起焚烧,作为蒙耶和华悦纳的馨香火祭。
  • 撒母耳记上 2:13-16
    对民众不守自己做祭司的职分。每当民众来献祭,还在煮祭肉的时候,他们的仆人便拿着三齿叉来,从罐里、鼎里、釜里或锅里插肉,把插上来的祭肉据为己有。他们这样对待所有到示罗来的以色列人。甚至在焚烧脂肪之前,祭司的仆人就来对献祭的人说:“把肉给祭司烤吧!他不要煮过的,只要生的。”如果献祭的人答道:“要先焚烧脂肪,之后你可以随便拿。”仆人便会说:“不,你现在就给我,不然我就要抢了。”
  • 加拉太书 6:16
    愿上帝的平安和怜悯归给那些愿意按这原则生活的人,也归给上帝的以色列子民。
  • 利未记 7:11-17
    “以下是向耶和华献平安祭的条例。“如果有人为感谢耶和华而献平安祭,除了献祭牲以外,要一同献上调油的无酵饼、涂油的无酵薄饼及调油的细面饼,也要一同献上有酵饼。他要从每种饼中各取一个,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。举祭归洒平安祭祭牲血的祭司。至于祭牲的肉,要在献祭的当天吃完,不可留到次日早晨。如果是自愿献的或为了还愿而献的祭物,要在当天吃祭肉,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。但到第三天,必须烧掉剩下的祭肉。
  • 利未记 7:6
   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,但要在圣洁之处吃,因为这是至圣之物。
  • 罗马书 1:3
    讲的是上帝的儿子——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事。从肉身来说,祂是大卫的后裔;
  • 罗马书 9:3-8
    为了我的弟兄——我的同胞以色列人,即使我自己被咒诅、与基督隔绝,我也愿意!身为以色列人,他们拥有上帝儿子的名分、上帝的荣耀、诸约、律法、圣殿敬拜和各种应许。蒙拣选的族长是他们的先祖,基督降世为人也是做以色列人。祂是至大至尊,永远当受称颂的上帝。阿们!当然,这并不表示上帝的话落了空,因为从以色列生的,不一定都是以色列人,亚伯拉罕的后裔不一定都是亚伯拉罕的儿女,圣经上说:“以撒生的才可算为你的后裔。”这话的意思是:亚伯拉罕凭血气所生的儿女并不是上帝的儿女,只有凭应许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后裔。
  • 罗马书 4:12
    他也做了受割礼之人的父。这些人不只是受了割礼,还跟随我们先祖亚伯拉罕的脚步,效法他在未受割礼时的信心。
  • 腓立比书 3:3-5
    因为真正受割礼的人是我们这些靠着上帝的灵敬拜、以基督耶稣为荣、不倚靠自身条件的人。其实我也可以靠自身的条件。如果别人觉得可以靠自身的条件,我更可以。我出生后第八天就受了割礼,我是以色列人,属于便雅悯支派,是地地道道的希伯来人。论守律法,我是法利赛人;
  • 罗马书 4:1
    那么,从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身上,我们学到什么呢?
  • 利未记 3:11
    祭司要把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,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