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歷代志上 6:4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歷代志上 23:2
    召群臣祭司利未人咸至。
  • 民數記 3:1-4
    主在西乃山、耶和華諭摩西時、摩西亞倫之紀畧、臚列如左。亞倫首生拿答、次生亞庇戶、以利亞撒以大馬、亞倫諸子、咸受香膏、任為祭司、拿答亞庇戶在西乃野、燃不聖之火、以獻耶和華、故死於其前、二人無子、以利亞撒、以大馬與父亞倫同為祭司。○
  • 民數記 18:1-32
    耶和華諭亞倫曰、爾及子孫眷屬、如干犯聖室者、必負其罪、爾及子孫為祭司而溺職者、亦必負其罪。爾及子孫、在法匱前、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亦可取利未族諸兄弟、歸之於己、以為輔翼。助爾守會幕、惟不可近聖室、及祭壇器皿、恐爾與彼、俱致死亡。利未人可偕爾守會幕、供諸役事、外人勿近其前。聖室祭壇、爾當恪守、則以色列族免我震怒。我於以色列族中、取爾兄弟利未人、賜之於汝、以供會幕役事。爾及子孫、宜守祭司之職、壇前簾內、供其役事、蓋我畀爾為祭司、外人近前、必致死亡。○耶和華諭亞倫曰、以色列族以成聖之禮物、舉而獻我、我賜爾得之、爾既受膏、是物歸爾、爰及子孫、著為永例。凡奉我之禮物、及贖罪補過之祭。其中不燔以火者、皆為至聖、必歸於爾、爰及子孫、物既成聖歸爾、則諸丁男可食於聖所。以色列族所舉所搖之禮物、我賜於汝、爰及子女、凡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、著為永例。人以新製嘉油、始熟旨酒、初稔之榖獻我、我以錫爾、獻我初熟之土產、俱歸諸爾、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。以色列族、所獻我之物、皆必歸爾。凡初胎男子、首生牡畜、奉於我者、皆必歸爾、但初胎之男必贖、首生不潔之畜亦必贖。誕已彌月者、可以金贖、其價遵爾所估、二兩有半、權衡其數、必循聖所之法、十錢為一兩。首生之牛、綿羊、山羊、俱為成聖之物、可毋庸贖、必釁其血於祭壇、焚其膏為燔祭、取其馨香、以奉事我。肉則歸爾、與禮物中之右肩搖腔無異。以色列族、以成聖之物、舉而獻我、我錫於爾、及爾子女、至於後世、著為永例、垂為不易之約。○又曰、人獻我之禮物、爾可得之、故在以色列中、爾不得土壤、以為恆業。利未人於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故我於以色列族之土產、什取其一、錫為恆業。自是以後。以色列族不可近會幕恐負罪愆、至於死亡。利未人在會幕、供其役事、如有干犯、必負罪愆、惟於以色列中、不得土壤為業、著為永例、歷世勿替。以色列人十輸其一、舉而獻我者、我必賜之為利未人嗣業、外此則無恆業。○耶和華諭摩西曰、告利未人云、我使以色列族、什一輸爾、以為爾業、爾既受之、必於其中復取什一、舉而獻我、爾所舉以獻者、自我視之、與禾場之穀、酒醡之汁無異、以色列族所輸爾什一之中、爾當舉而獻我、且以獻我之物、歸祭司亞倫。所得禮物中、必取其嘉者、以為成聖、舉而獻我。宜申命利未人、既簡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我必視若禾場酒醡之所出、其餘、爾與眷聚、隨在可食、蓋爾供役於會幕、得此為值。以色列族所獻之聖物、如取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則不生瀆玩、不負罪愆、以致死亡。
  • 民數記 8:5-26
    又曰、以色列族中、簡利未人、使之成潔、成潔之事、有常例焉。以贖罪之水灑之、使毫髮盡薙、濯衣成潔。取牡犢、為燔祭、和油之麵、為禮物、又取牡犢一、為贖罪祭。宜攜利未人、至會幕前、集以色列會眾、既攜利未人于我前、必使以色列族按手其上。亞倫奉利未人於我、為以色列族所獻、供我役事。利未人必按手於犢首、爾必獻犢、一為燔祭、一為贖罪祭、奉之於我、以贖其罪。爾必使利未人、立於亞倫及其子前、奉之於我、於是爾可區別利未人與以色列族、使之歸我。爾既成潔利未人、奉之於我、則使入會幕、供其役事。蓋我已簡利未人、悉歸於我、代以色列族初胎之男。昔我於埃及、戮其地之冢子時、取以色列族初胎之男、首生之畜、以歸於我、越至於今、我以利未人代以色列族初胎之男、使之屬我、我取以賜亞倫及其子、於會幕中、為以色列族供其役事、代之贖罪、恐以色列族近於聖所、而遭災害。摩西亞倫、暨以色列族會眾、待利未人、悉遵耶和華命而行。利未人濯衣成潔、亞倫奉之於耶和華、代為贖罪、使之成潔。厥後利未人進會幕、於亞倫及其子前、以供役事、遵耶和華諭摩西之命而行。○耶和華諭摩西曰、使利未人、自二十五歲以上、入會幕、以供役事、至於五十、乃罷其役、可偕兄弟同守會幕、毋再役事、爾待利未人當若此。
  • 歷代志上 25:1-26
    大闢與會長、使亞薩、希慢、耶土頓眾子、為伶官、鳴琴鼓瑟、敲鈸謳歌、其數如左、亞薩眾子、撒刻、約瑟、尼大尼、亞薩哩拉、俱為亞薩所轄、遵王命而謳歌。耶土頓眾子、其大利、西哩、以賽亞、哈沙庇、馬得底、俱為其父耶土頓所轄、鼓琴謳歌、頌美耶和華。希慢眾子、不加、馬但尼、烏泄、示拔、耶哩末、哈拿尼亞、哈拿尼、以利亞他、客撻底、囉曼地以設、約比加沙、馬羅底、何得、馬哈宿。希慢奉上帝命為先見者、而臣於王、上帝賜之生子十四人、女三人、彼與眾子吹角。又教子女、於耶和華殿謳歌鳴琴、鼓瑟敲鈸、以供役事、循王所諭亞薩、耶土頓、希慢之命。彼與同宗、學習謳歌、頌美耶和華、能善其事、約二百八十八人、由師及弟、自尊逮卑、各掣籤而歸班列、亞薩族中掣籤、第一約瑟、次其大利、其子弟十二人、三撒刻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四西哩、其子弟十二人、五尼大尼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六不加、其子弟十二人、七耶薩哩拉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八以賽亞、其子弟十二人、九馬但尼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示每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一亞薩列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二哈沙庇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三書別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四馬得底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五耶哩末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六哈拿尼亞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七約比加沙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八哈拿尼、其子弟十二人、十九馬羅底、其子弟十二人、
  • 民數記 16:9-10
    以色列族之上帝、區別爾曹、離以色列族、使進於前、服役於耶和華會幕、立會眾前、以為供役、其事豈微細哉。耶和華使爾利未族、進於其前、爾猶以為不足、乃更欲為祭司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