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歷代志上 16:1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創世記 26:3
    你要寄居在這地,我必與你同在,必賜福給你,因為我要把這全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履行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。
  • 創世記 17:2
    我要與你立約,要使你的後裔人丁興旺。”
  • 創世記 15:18
    就在那時候,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:“我已經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了,就是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之地;
  • 創世記 35:11
    神對他說:“我是全能的神,你要繁衍增多,必有一國和眾國從你而生,又必有很多君王從你而出。
  • 創世記 12:7
   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,說:“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。”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15-17
    弟兄們,我照著人的常理說:一個立好了的約,雖然是人所立的,卻沒有人可以廢棄或增加。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。神並沒有說“給眾後裔”,好像指著多數;而是說“給你的一個後裔”,指著一個,就是基督。我要這樣說,神預先立好的約,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,不能把它廢掉,使那應許落空。
  • 路加福音 1:72-73
    向我們列祖施憐憫,記念他的聖約,就是他對我們祖先亞伯拉罕所起的誓,
  • 創世記 22:16-18
    說:“耶和華說:‘我指著自己起誓,你既然作了這事,沒有留下你的兒子、你的獨生子,我必定賜福給你,必使你的後裔繁多,像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;你的後裔必佔領仇敵的城門。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’”
  • 使徒行傳 3:25
    你們是先知的子孫,也是承受神向你們祖先所立之約的人。神曾經對亞伯拉罕說:‘地上萬族,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。’
  • 創世記 28:13-14
    耶和華站在梯子上,說:“我是耶和華你祖父亞伯拉罕的神,也是以撒的神,我要把你現在躺著的這塊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。你的後裔必像地面的灰塵那麼多;你必向東、南、西、北擴展;地上的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。
  • 尼希米記 9:8
    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可靠,就與他立約,要把迦南人、赫人、亞摩利人、比利洗人、耶布斯人和革迦撒人之地,賜給他的後裔;你履行了你的諾言,因為你是公義的。
  • 出埃及記 3:15
    神又對摩西說:“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:‘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,就是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,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;這就是我永久的名字,也是世世代代中我被記念的名字。’
  • 希伯來書 6:13-18
   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,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著起誓,他就指著自己起誓,說:“我必定賜福給你,必定使你的後裔繁多。”這樣,亞伯拉罕耐心等待,終於獲得了所應許的。因為人起誓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。這誓言就了結了他們中間的一切糾紛,作為保證。照樣,神定意向那些承受應許的人,更清楚地表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,就用起誓作保證。這兩件事是不能更改的,因為神是決不說謊的。因此,我們這些逃進避難所的人,就大得安慰,抓緊那擺在我們面前的盼望。